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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办法

一、考核方式

为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我院2021年所有博士招生专业均采用“材料审核评估+综合能力考核”的考核方式。依据学校《关于调整2021年博士招生考试考核方式的通知》,不再统一组织现场笔试。综合能力考核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二、考核内容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材料审核评估占总成绩的20%(其中科研计划安排表占10分;能反映本人学业水平和研究能力的证明材料占10分),综合能力考核占总成绩的80%(分值详情见“五”)。

三、材料审核评估

考核小组专家对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评估。确因疫情所限无法按时提交材料者,须向学院提交情况说明,经调查属实后,可延期提交。审核评估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青岛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正反面打印)。

2.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书原件。

3.硕士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4.往届生须出具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须出具学生证复印件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青岛大学2021年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科研计划书(附件1)。

6.能反映本人学业水平和研究能力的证明,如已发表的论文、专利、奖励等。

7.硕士毕业学位论文原文。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9.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入学时查验原件。

10.青岛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11.青岛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凡未按要求送交审核评估材料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网络远程考核。

考生应将所有材料扫描件(请合成为1个PDF文件,以“报考专业代码+姓名”命名)发送至报考学院(学部)指定邮箱,同时通过邮寄方式(请尽量使用顺丰快递)将纸质材料送交报考学院(学部)。请考生务必在4月14日之前送交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材料,发出后可拨打学院(学部)咨询电话进行确认。

电子版材料寄送邮箱:softmatter2019@126.com

纸质版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511,收件人林老师。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英文书面材料1000字左右)

内容包括:

1.简单的自我介绍;

2.对本学科(研究方向)的认识和了解的情况(包括参加过的研究工作和社会实践经历);

3.对本学科(研究方向)的兴趣所在;

4.博士期间的学习和成长的自我打算。

注意:该书面材料,须与审核评估材料一起提前发送至邮箱,纸质版一并邮寄至学院。

五、综合能力考核

1.英语口头自我介绍、简短问题对答,包括对英文书面材料的评估(5分钟,占总分的20%);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PPT展示:(1)介绍自己的科研背景,研究基础、内容、成果等。(2)读博的科研计划、工作设想、展望等(15分钟展示);(占总分的30%)

3.专业知识提问:专业课程基础内容(占总分的10%);实践与实验技能知识(占总分的10%);基于已学知识和科研或实践的学术延伸问题(占总分的10%)(提问和回答共计10分钟);

六、录取原则

1.所有普通招考考生均须参加“材料审核评估”和“综合能力考核”。

2.满分成绩为100分,其中材料评估满分20分,英语水平满分20分,专业水平考核满分30分,综合能力考核满分30分。

总成绩=材料评估得分+英语水平得分+专业水平考核得分+综合能力考核得分

3.名下有合格生源导师,按照博士研究生导师上岗顺序1:1进行录取,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依据总成绩择优录取。

4.如有特殊情况,由学科招生面试专业委员会现场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