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系、相关教师:
为了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校聘岗位”竞聘上岗工作,现将下阶段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2016年度评审制副教授岗位数
根据学校年度岗位竞聘名额实行上限管理、2016年度拟设置的岗位名额不得超过学校下达2016-2020副教授岗位总数的25%的要求,学院确定2016年度评审制副教授岗位数为2人。
二、关于评审费和第三方评价鉴定费
学校执行山东省职称评审的收费标准,竞聘教授、副教授,缴纳评审费每人次360元;竞聘助理教授岗位,缴纳评审费每人次160元。
教授岗位的评审费由学校统一收取,用于相关评审支出。副教授、助理教授岗位的评审费由各学院统一收取,用于各学院相关评审支出。辅导员岗位的评审费由学生工作委员会统一收取,用于辅导员岗位竞聘评审支出。
第三方评价鉴定费为每人每套材料300元,由申报人自理。
申报人竞聘资格经学校、学院审核通过后,评审费和第三方评价费由申报人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学院统一向财务处缴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所有费用的收取和列支由财务处统一管理,按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三、关于学术检索
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继续实施学术检索制度,申报正高级、副高级岗位的人员,提交评审的论文、著作等代表性学术成果,需同时提交相关检索机构出具的书面检索报告。校图书馆提供学术检索服务,具体安排图书馆另行通知。
论文须符合以下学术检索要求方可提交评审:论文重合率(即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且单篇最大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论文检测结果中与申报者本人的会议论文或学位论文重合的部分,不计算重合率(与申报者本人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重复部分计算重合率)。
四、启动2016年度教师系列“校聘岗位”报名工作
(一)教授岗位
1.个人申报
11月25日17:00前,申报人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认真填报《青岛大学竞聘教授岗位申请表》(2份)或《青岛大学竞聘副教授(助理教授)岗位申请表》(2份)以及其他相关表格,同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如实说明本人的工作业绩,并承诺所有申报材料属实。纸质材料双面打印送交东三教215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qddxclxydzb@qdu.edu.cn。
申报确认制岗位人员按上述程序进行申报。
2.审核竞聘资格
11月26日-27日,学院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11月28日上午,学院学术委员会开会研究职称评聘相关事宜。
11月28日,将通过学院审核申报教授岗位人员的《教授岗位申报条件审核表》和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和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11月29日,将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后申报教授岗位人员的相关材料连同最高学历、学位证、岗前培训证、教师资格证、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青岛大学竞聘教授岗位申请表》1份、《申报竞聘教授岗位人员情况汇总表》(含电子版)1份报送至人力资源处。
3.材料公示
11月28日-29日,对申报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4.个人述职、民主评议推荐
(1)个人述职
申报教授岗位人员撰写任现职以来的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术道德、职业素养、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对学院的贡献)、对本学科领域的认识和研究进展情况、对学院学科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等。述职时间:申报教授岗位人员30分钟,申报副教授岗位人员20分钟,申报助理教授岗位人员10分钟。
(2)民主评议推荐
11月30日,学院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推荐。民主评议推荐执行以下工作程序:
1)听取申报人的述职报告;
2)对每个申报人的德、能、勤、绩等综合表现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投票表决时申报人应退场回避。表决项目如下:
a.申报人是否服从学院(系、教研室、实验室)或单位的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地承担教学、实验任务;
b.申报人是否积极主动地参加学院(系、教研室、实验室)或单位的服务工作(包括各类不计报酬的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工作);
c.申报人是否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考勤制度,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
d.申报人是否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不存在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
以上所有项目的答案为“是”的票数都超过全体与会人数2/3的申请人,可提交相应专家(评价)委员会评议,否则不能提交相应专家(评价)委员会评议。
3)根据民主评议的投票结果,学院向学校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5.公示民主评议推荐投票结果
11月30日-12月2日,公示民主评议推荐投票结果,并报人力资源处。
6.第三方评价
申报人从任现职以来的学术成果中选取六件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作品(以下简称代表作),提交有关省外专家鉴定学术水平,进行第三方学术评价。
12月4日,申报人向学院报送申报岗位的第三方评价材料,包括《同行专家评价表》(教授3份、副教授5份)(原件)、6件代表作(教授3套、副教授5套)(复印件)。
评价采用函评、会评、送审等多种形式,各学科组负责教授岗位申报人员的第三方学术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聘任的重要依据,第三方学术评价至少由省外三名同行专家评审,其中有超过二分之一专家不同意推荐的,即为第三方学术评价不合格,不再提交各专家(评价)委员会参加竞聘。
申报“确认制”竞聘岗位人员和申报助理教授人员暂不需第三方评价。
7.专家委员会评审
12月10日-15日,学院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报副教授和助理教授的申报人进行评审。
8.公示评审结果
12月16日-20日,对专家委员会评审的结果进行公示。
9.上报结果
将最终评审结果上报学校。
附件:1.2016年教授岗位竞聘有关表格
2.2016年副教授(助理教授)岗位竞聘有关表格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职称改革工作小组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