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大学大类专业分流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8〕18号)、《关于开展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级大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学生自愿填报、教科办汇总后,拟定了学院2017级材料类专业分流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6月15日至6月20日。
如有异议,请于6月20日下午4:00前向学院教科办(东院慎思楼215)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闫洁 联系电话:8595398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