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青年先锋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社团全称为“青岛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青年先锋学社”,简称“青年先锋学社”。
第二条 成立青年先锋学社的目的是搭建一个青年学生理论学习、思想交流和学术研讨的平台,以提升学生政治理论水平、提高学生思想觉悟、培养学生辩证思维、开拓学生学术视野、增强学生科研素养为宗旨;响应学校“学在青大”号召,发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科研优势,通过青年学生自主理论学习和相互交流探讨,促进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培养具有一定政治理论基础的思想先锋和学术科研先锋。
第三条 青年先锋学社由青岛大学材料学院党委领导,青岛大学材料学院团委指导。
第二章 主要任务与活动原则
第四条 青年先锋学社主要任务是组织社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研习“四个全面”的治国理政思想,学习党的最新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培养政治思想先锋。
第五条 组织社员积极参与科研活动,通过组织学术探讨、科研讲座、社会实践调研、科研实践等活动,提高学生学术科研水平,培养学术科研先锋
第六条 鼓励成员多参与社会实践、科研创新,充分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尊重个人发展方向,重点营造思想交流的氛围,在交流中提升学生思想、理论高度和科研素养。
第三章 社员制度
第七条 社员条件
1、青岛大学材料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遵纪守法,热爱中国共产党,愿遵守本会章程者;
2、品学兼优的学生团干部、学生会干部,学生社团骨干,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在学术科研等方面业绩突出的学生,提交申请并得到理事会批准即可成为本学社社员。
第八条 社员的权力和义务
(一)权利:
1、享有本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社组织的活动并得到本会的相关帮助、支持,获得本社的有关学习资料;
3、对本社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二)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决议,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
2、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活动,完成本社委托的工作任务;
3、以各种形式及时向本社提供研究成果、信息资料和经验总结;
第九条 社员考核办法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认证,即以理论培训、实践锻炼和课题研究等学习研讨会活动的各项成绩综合得分作为社员考核成绩,成绩优秀的颁发优秀社员证书。
第四章 具体活动方式
第十条 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红色经典学习研讨,举行定期的交流讨论会,进行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
第十一条 定期邀请校内外专业老师举办讲座;与校内外相关组织联谊交流;举行专题报告会;先进事迹展览;组织高校红色社团理论研讨会。
第十二条 关注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并在学院组织师生共话国是;关注当前中国和世界经济政治形势;加强对当前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领会;组织参观红色纪念地;进行社会考察、调研和理论宣讲等。
第十三条 提倡思想交流,定期组织会员开展不同形式的交流会。
第十四条 定期邀请校内外学术科研老师、优秀的博士生、硕士研究生开展学术研讨、科研成果交流、科研经验交流系列讲座,全面加强师生交流,注重实现科研经验交流,提升社员学术科研素养。
第五章 组织架构
第十五条 本社日常管理工作由青年先锋学社理事会负责。理事会成员由材料学院团委推荐,三分之二会员表决同意方可通过,每年换届一次。
第十五条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1、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学习任务;
2、组织会员参与科研交流会、党政学习会;
3、制定、修改本会章程,选举新的理事会;
第十六条 理事会由主席、秘书长、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组成,具体工作职责参照《青年先锋学社理事会职责安排》。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青岛大学材料学院党委指导青年先锋学社理事会进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青年先锋学社理事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实施。
青岛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青年先锋学社理事会
2017年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