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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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数量、立项层次与经费总量,切实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2018年3月8日前,各单位(学部、相关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等)所属的在岗教授、副教授、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原则上要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8年有主持且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教师除外。

相关学院包括:医学部、生命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学院、纺织服装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商学院、经济学院、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数据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师范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商学院、经济学院、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师范学院,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皆可。

申报资格特别提醒:

(1)根据《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上两年(注:本次指2016年和2017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2)2014年立项、执行期为2015年-2017年的青年基金、即2017年12月应结题的项目,2017年12月办理结题,2018年申请时不再视为有“在研项目”。

(3)2014年立项、执行期为2015年-2018年的面上项目、即2018年12月应结题的项目,2018年申请时视为有“在研项目”,计入限项规定;但如果不涉及超项,建议2018年申请面上项目。

(4)2015年立项、执行期为2016年-2018年的青年基金、即2018年12月应结题的项目,2018年申请时视为“在研项目”,计入限项规定;但如果不涉及超项,建议2018年申请面上项目。

(5)2015年立项、执行期为2016年-2019年的面上项目、即2019年12月应结题的项目,2018年申请时视为“在研项目”,计入限项规定;但如果不涉及超项、且有较好进展的,2018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6)2016年立项、执行期为2017年-2019年的青年基金、即2019年12月应结题的项目,2018年申请时视为“在研项目”,计入限项规定;但如果不涉及超项、且有较好进展的,2018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7)2016年立项、执行期为2017年-2020年的面上项目、即2020年12月应结题的项目,2018年申请时视为“在研项目”,计入限项规定;但如果不涉及超项、且有较好进展的,2018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2.未按要求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教师,2018年凡属青岛大学限项推荐申报的各类项目,我校不予推荐;2018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应申请青年科学基金,未按要求申请的教师,2018年凡属青岛大学推荐申报的各类项目,我校不予推荐。

3.请各单位做好基金申报组织、学术指导和形式审查工作,重点如下:

(1)对本单位以往的基金申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申报工作的经验教训,指导2018年的申报工作。

(2)引导申请人针对2017年申请中专家的反馈意见,完善2018年的申请书;

(3)引导申请人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与同行专家进行充分的学术交流;

(4)要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分类,同类内容的项目应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分流,避免重复申请和内部竞争;

(5)原则上于1月18日前学术委员会或同行专家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论证,由申请人简述项目的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目标、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由同行专家提出修改意见,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质量,并督促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

(6)申请书完成后,每位申请人填写《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形式方面进行审核。各单位自行进行申请书形式审查和人员资格审查,科技处协助完成形式审查。各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须在《2018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上签字确认。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3月8日前完成以下工作:各单位基金管理员提交在线填写的各类申请书;向科技处项目与成果办公室统一报送:所有项目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皆为原件)、《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2018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科技处不受理个人提交的任何材料。

4.加强科学研究、人才工程与学科建设的政策联动,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立项结果与导师遴选、研究生招生、职称评定等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提升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

5.为方便沟通交流,建立“青大科技”微信群。

6.为及时掌握学校的申报情况,根据情况做好申报对策调整,请各学院(部)务必于2017年11月1日前将本单位欲申报人员清单发送至kycsun@163.com

二、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20179-12

申请动员会、各单位动员、申请书准备。

科技处、各单位

20181

根据政策调整情况,科技处组织政策宣贯

科技处

111

科技处组织各单位科研秘书第一次培训:申请书形式审查等问题

科技处

112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初稿并报各单位

申请人、各单位

118日前

各单位基层学术委员、同行专家按国家基金申请书撰写提纲要求,对申请书进行第一次面对面的学术指导,提出修改意见。

各单位、申请人

120

学校放寒假

216

春节

32

元宵节

33

学校开学

38日前

各单位将电子版项目申请书、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皆为原件)、《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2018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一份、承诺函一份(如需要)、各单位严格进行形式审查的说明一份报科技处项目与成果办公室。申请书完成网上提交。

各单位

38-15

对部分形式审查有问题的申请书,反馈修改

科技处

316-17

科技处整理上报材料。

科技处

318

所有上报材料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科技处

 

三、项目申请接收

1.2018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截止2018年3月8日。

2.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

3.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项目类型,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受期提交申请。

四、特别提醒

1.选择学科代码时,务必精读《指南》中所属科学部、学科处要求(尤其是医学科学部项目的一些特殊要求),准确选择学科代码。

2、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时,如填报系统中有《指南》未提到的申报要求,按填报系统中的要求执行。

3、博士后申请基金项目的承诺书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4、项目与成果办公室联系电话:85953353。

 

本次通知为预申报通知,具体通知会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下达正式申报通知后再行发布。

 

附件:

1.    关于博士后申请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承诺

2.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

3.    限项申请规定

4.    项目申报清单

5.    欲申报人员清单

         科技处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