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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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2016年冬季本科生毕业暨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学院将依据《青岛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规定》审核申请授予学位的往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已毕业离校的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必须由本人向相关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请相关同学将纸质申请书、照片和结业证原件交至材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215,申请时间截止至2016年12月6日,逾期不再办理。

往届结业生毕业,需交回其结业证方可换发毕业证,。若结业证丢失,需在县(市)级以上综合性报纸刊登证书遗失作废声明,交报纸原件换发毕业证。缺少办证照片的同学,请自行上学信网查询自己的学历信息,下载毕业照片电子版,冲洗纸质照片上交。

联系人:袁华;联系方式:8595398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