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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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学部):

根据《青岛大学学生证和校徽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4〕17号)规定,每学期于第五周和第十五周二次办理学生证补发事宜。本次补发工作安排如下:
1. 学生填写《青岛大学学生证补发申请表》(附件1),报本人所在学院审批。
2. 学院审核补证学生信息,填写《学生证补办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qduzcb@163.com。
3. 学院(学部)指定专人负责,于12月7-9日持学院介绍信、《学生证补办信息汇总表》、《青岛大学学生证补发申请表》至学生事务与发展大厅(浮山校区博文楼一楼)10号窗口办理新学生证和火车票优惠卡。
4. 学院(学部)经办人持教务处出具的介绍信到校长办公室(办公楼205)给新学生证加盖印章。
学生证是学校签发给获得学籍学生的身份证明证件,各学院(学部)应认真学习《青岛大学学生证和校徽管理办法》(青大教字〔2014〕17号),高度重视学生证管理工作,严格审核补证学生信息,确保学生证信息准确无误。
    教 务 处
     2016 年11月30日

     请各位补办学生证的同学于12月6日前将所需材料报送教科办袁华老师处(东三教215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