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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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7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已完成申报书初稿的老师,请在1月13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电子版)报到学院,学院将在1月15日邀请专家提出修改意见;还未完成初稿的老师以及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过修改的申报书,请在2月13日前将申报书报到学院,学院将在2月15日邀请专家第二次提出修改意见,也请各位申报人按照专家意见认真修改申报书。

4.各位申请老师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请各位申请老师在3月1日前将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提交至学院教科办。填写《2017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电子版)发送至chenyan7530@163.com。

5.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6.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7.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教师,2017年凡属青岛大学限项推荐申报的各类项目,我校不予推荐;20171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821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7711日(含)以后出生]应申请青年科学基金,未按要求申请的教师,2017年凡属青岛大学推荐申报的各类项目,我校不予推荐。

(二)项目申请接收

  1.2017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学校截止201735日。

  2.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特别提醒

1.选择学科代码时,务必精读《指南》中所属科学部、学科处要求(尤其是医学科学部项目的一些特殊要求),准确选择学科代码。

2.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时,如填报系统中有《指南》未提到的申报要求,按填报系统中的要求执行。

3.博士后申请基金项目的承诺书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4.青年基金资助强度(直接经费)提高到25万元,管理学部20万元;化学学部新增B08化学生物学,管理学部新增G03经济科学;申请杰青不需要提交单位推荐意见。

5.凡与本人学术观点相左、有可能成为评审专家(获得过国家基金)的人员,可申请专家回避(最多三位,写明单位、姓名,装入信封装订于申请书的最后一页)。

6.申请书必须正反面打印,左侧简装。

7.项目与成果办公室联系电话:85953353

 

  (三)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75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四)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20161

根据政策调整情况,科技处组织政策宣贯

科研处

114

学校放寒假

117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初稿并报各单位

申请人、各单位

122日前

各单位基层学术委员、同行专家按国家基金申请书撰写提纲要求,对申请书进行第一次面对面的学术指导,提出修改意见。

各单位、申请人

128

春节

211

元宵节

216

学校开学

223

科技处组织各单位科研秘书培训

科技处、各单位

224

各单位基层学术委员、同行专家按国家基金申请书撰写提纲要求,对申请书进行第二次面对面的学术指导,提出修改意见。

申请人、各单位

226日前

根据反馈意见,进行申请书修改。

申请人

31

申请人按要求将申请书提交各单位

申请人、各单位

31-5

各单位进行申请书形式审查

申请人、各单位

35日前

各单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皆为原件)、《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2017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一份、承诺函一份(如需要)、各单位严格进行形式审查的说明一份报科技处项目与成果办公室。

各单位

38-9

科技处抽查申请书形式审查情况,并通报各单位。

科技处

310

根据抽查情况,组织科研秘书第二次培训(如有必要)

科技处

311-14

对部分形式审查有问题的申请书,反馈修改

科技处

315-16

科技处整理上报材料。

科技处

317

所有上报材料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科技处

 

(五)项目指南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将于20171月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项目指南》中的部分学科代码等内容有了新的变化,为了更好地了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政策,学科资助范围,正确选择资助类别、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准确选择申请代码,请广大基金申请人和管理者结合学科资助范围认真阅读,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

1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

22017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

3、关于博士后申请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承诺

4、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教科办

201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