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团组织

青岛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性质

青岛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会(以下简称“院研会”)是学院研究生的群众性组织,在学院党委、团委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宗旨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为研究生的成长成才以及学院和学校的发展做贡献。

第三条:任务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重要精神,在党的领导下和团的组织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地开展工作,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充分发挥党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要及时准确地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对广大学生的希望和要求,传达到学生中去,使其理解并变为自觉的行动;同时通过各种正当渠道,将学生们在学习生活中的思想情况以及对学院和学校的建议、意见及时准确地反映给党组织,参与民主管理,在维护的学校整体利益和广大学生的正当权益。

(三)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及文体娱乐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以促进学生全面成才。

(四)指导和协调各年级开展工作。

(五)配合学院做好教学、纪律、生活、卫生管理等工作。

(六)开展与学院其他学生组织及兄弟学院研究生会的联系和交流。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院研会的常设领导机构是“主席团”,组成人员是研会主席、副主席、副秘书长等。

第五条:院研会下设秘书处、宣传与网络中心、学术部、科创部、体育部、卫生部、校友联络部等职能部门。

第六条:干部职责

(一)院研会主席职责

1. 负责院研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集主席团会议;

2. 根据院研会章程和工作的需要,向院研会主席团提名干部人选;

3. 及时向院团委汇报院研会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团委的指导和监督;

4. 年初制定院研会工作计划,组织和督促各职能部门和下级组织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年终全面总结工作;

5.经费预算与使用管理。

(二) 院研会副主席职责

1. 协助主席分管院研会某方面工作;

2. 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行使主席职权;

3. 根据分工有侧重地对各部门和下级组织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

4. 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部长职责

1. 年初制定部门工作计划,组织人员执行各项任务,年终总结工作;

2. 主持本部门工作会议,做好下级组织对应部门的联系、协调和指导工作;

3. 及时了解广大同学对本部门工作的要求,反馈同学们的意见;

4. 负责部门建设和运转,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对本部干部、干事合理分配工作,工作中注意发现和培养人才;

5.部长工作对院研会主席和分管副主席负责。

第七条:部门主要职能

(一)秘书处

秘书处是院研会的综合协调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院研会日常工作的协调和安排。具体包括:文件处理;工作通知;会议记录;各部计划、总结、预算等材料的汇总;院研会干部考核记录;院研会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存档等。

(二) 宣传与网络中心

宣传与网络中心是院研会的舆论宣传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院研会活动宣传报道和网站、微信平台建设。具体包括:活动海报、背景板的设计制作;新闻素材的收集、新闻稿件的撰写与投稿;网络平台的推送;书画等艺术类活动的策划组织等

    (三) 学术部

学术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学院的学风建设的相关活动。具体包括:加强研究生学术交流,组织各类科研竞赛、学术讲座、经验交流等,营造浓厚的学术科研氛围,为广大研究生提供更广阔的学术交流空间和更多的学术资源。

 (四)  科创部

科创部主要职责是负责科技创新及实践活动。具体包括:组织挑战杯、职业生涯规划等创新创业大赛;积极联系社会资源,搭建社会实践平台;组织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调研、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等。

(五) 体育部

体育部的主要职责是发展校园体育运动,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具体包括:学院体育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开展与兄弟学院的体育活动交流等。

(六) 卫生部

卫生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宿舍的卫生、安全和纪律检查工作。具体包括:宿舍卫生、安全和纪律的检查;学校宿舍卫生成绩、违规违纪的汇总、整理和通报,并将通报情况报送辅导员老师;配合学校公寓组织开展宿舍文明活动月、宿舍文化节等活动。

(七)  校友联络部

校友联络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校友联络工作,增进校友与学院之间的联系。具体包括:建立校友基础数据;访谈优秀校友;组织优秀校友讲座;协助学院做好校友返校日相关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凡取得我院学籍的在校研究生,志愿为同学服务,自觉遵守本会章程的同学,均可申请加入院研会。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

(一)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

(二) 在本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 有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本会工作的权利;

(四) 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种活动;

(五) 会员对学校工作享有提出学生提案的权利。

第十条:会员的义务:

(一)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重要精神,不断提高自己政治觉悟;

(二)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

(三)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四) 配合院研会工作,积极参加院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 会员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本会及其他会员的利益;

(六) 会员有维护本会声誉、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第四章 组织原则

第十一条:院研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国家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在院党委、团委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本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是:院研会各级组织和会员坚决服从和维护党的领导,并在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属青岛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会;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2016年3月3日第一次修订。